□本报记者 侯捷宁
日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业界开始广泛征求意见。“这份文件对于我们这些不太了解基金但又想投资的人来说太有帮助了,可以帮助我们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这是记者在部分基金销售网点采访时听到最多的声音。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主旨就是,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基金销售机构要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基金产品风险应当至少包括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基金销售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风险细分。并且,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结果应当作为基金销售机构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制定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匹配的方法,由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和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这种规定将使客户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投资基金产品的风险类别,有助于基金投资者的理性投资行为。”一位基金公司副总说,之前基金公司在设计基金产品的时候,都会对产品有一个风险评价,但是由于在销售的时候并不突出,所以,对客户的影响也不大。这份基金销售指导意见细化了基金销售机构应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有利于基金销售行为的规范化和基金投资者的理性化。
该人士还指出,在目前这种市场状况下,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做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是非常必要的。去年以来,在牛市行情的强烈预期下,基金市场出现了“抢购”态势,100亿新基金在两小时内卖完已不再是神话。部分投资者忽视了基金背后的投资风险,甚至有些投资者根本不懂基金是什么就去购买,这对于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隐忧。因此,加强新入市的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加强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成为了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要高度认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发布了相关的一些通知和规章文件,从制度层面完善了投资者教育工作。例如,《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等。